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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注意!猶豫期非試用期※因原廠外盒為一次性包裝,辦理退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,否則將會影響退貨權限;頸枕/耳機類屬個人衛生商品,若非產品本身瑕疵,一經拆封恕不接受退/換貨(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“耳機”為個人衛生用品,一經拆封不提供退貨。)。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,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,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。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。契約經解除者,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,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,無效。Q1. 何謂猶豫期?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通訊交易之網路購物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,不在此限,例如:(一)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;(二)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;(三)報紙、期刊或雜誌;(四)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;(五)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;(六)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;(七)國際航空客運服務,或其他由法令明定之商品或服務,經本公司於網頁上告知消費者,則排除前述解除權之適用。前述七日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其目的是為提供您檢視、參考、觀賞、品鑑比較,而非將商品提供您試用,若您尚未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,請勿拆封使用。一旦確定要辦理退貨,商品務必要保持全新完整包裝,除商品本體外,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、附隨文件均須包含在內,切勿缺漏任何一項或損毀外盒,若逾越檢查之必要,或其他可歸責您的原因致商品或包裝發生消耗、損毀,都將會影響退換貨之權利。但商品如有新品瑕疵問題,則不在此限,您仍依民法規定享有商品瑕疵擔保之退換貨服務。以上規格、保固與相關配件,若有錯誤依原廠/代理商公告及實際出貨為主,若有變更,恕不另行通知及補件,謝謝。 商品鑑賞期:7天 保固範圍:新品瑕疵(此商品為破壞性包裝,一經拆封將無法恢復商品原狀,為了避免退貨後將酌收額外之費用(新品功能異常除外),請同意後再拆封使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