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本賣場商品服務禮券載明之票面價值為NT$7199,不等同於本賣場售價;本服務禮券優惠期限至2020/3/31止,逾期視同等值抵用券,使用時須補足面額NT$7199與實際售價(含服務費)間之差額。 |
商品名稱 | 花蓮太魯閣晶英酒店-2人山嵐客房(含自助早餐及中式或自助晚餐)住宿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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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券類別 | 住宿券 |
住宿休息類型 | 飯店 |
類型 | 紙本 |
適用地區 | 東部 |
張數 | 1 |
使用期限 | ※本賣場商品服務禮券載明之票面價值為NT$7199,不等同於本賣場售價;本服務禮券優惠期限至2020/3/31止,逾期視同等值抵用券,使用時須補足面額NT$7199與實際售價(含服務費)間之差額。※本賣場票券一經售出,如有退貨問題,須於鑑賞期內向原購買單位辦理。 |
店家資訊 | 地址:花蓮縣秀林鄉天祥路18號電話:(03)869-1155 |
銀行信託保證 | ※本賣場商品服務禮券載明之票面價值為NT$7199,不等同於本賣場售價;本服務禮券優惠期限至2020/3/31止,逾期視同等值抵用券,使用時須補足面額NT$7199與實際售價(含服務費)間之差額。※本賣場票券一經售出,如有退貨問題,須於鑑賞期內向原購買單位辦理。 |
使用說明 | 本券優惠期自2019/06/07至2020/03/31止,逾期視同現金折抵;農曆春節期間2020/01/24至2020/01/29,須依專案價格補足差額收取。 |
發行人資訊 | 本商品(服務)禮券銷售所收取之金額,已存入發行人於元大商業銀行之信託專戶,專款專用;所稱專用,係指供發行人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。信託期間自本禮券銷售日(以禮券上記載之銷售日期為準)起算一年,信託期間屆滿後,即由發行人自信託專戶領回與本禮券等額之金額,但禮券持有人仍得依法向禮券發行人請求給付。另禮券持有人可至元大商業銀行網站查詢禮券信託有關公告內容。發行人:天祥晶華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:周慶雄 統一編號:86684354花蓮縣秀林鄉天祥路18號電話:(03)869-1155 |
1 | 本券適用於平日,旺假日使用需加價:小旺日入住每房每晚加價NT$660,旺日每房每晚NT$1760,假日每房每晚NT$2200,大假日每房每晚NT$2860;旺假日定義以飯店公告為主。 |
2 | 同房入住第三與第四人加價(含早、晚餐),成人每人每晚加價NT$2420/6-12歲兒童每人每晚加價NT$1320。若需更改其他房型,需補足差額。 |
3 | 本券不適用於團體訂房,如需團體訂房協助請洽台北業務部(02)2560-3266。 |
4 | 憑券透過官網線上訂房系統,預訂2019年9月、2020年1月、3月之平日住宿,視房況可享升等不加價至1F峽谷客房(一大床或二小床)或同等級房型,房間每日限量,須依旅客預訂之日期,線上訂房系統房況安排,請及早預訂行程,以免向偶。※平旺假日定義以飯店公告為主。 |
5 | 本券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,須加蓋本公司專有印章,始生效力。 |
6 | 憑本券正本入住,概不掛失及兌現,經毀損或塗改者無效。 |
7 | 使用本券須事先訂房,訂房後如須取消,應於入住7天前通知本飯店。 |
8 | 旅展有價住宿券可加入「愛旅行回饋計畫」累計入住夜數換取免費住宿,限透過官網線上訂房系統,訂房成功方可累計。 |
9 | 「官網訂房優惠」透過官網線上訂房系統,輸入住宿券號訂房,訂房成功每房贈送伴手禮乙份,請至飯店官網線上訂房系統或用行動裝置掃描本券下方QR Code前往訂房。 |
10 | 本商品採郵局掛號方式寄送 |
購買連結 | https://tw.buy.yahoo.com/gdsale/花蓮太魯閣晶英酒店-2人山嵐客房住宿券-含自助早餐-8395757.html?co_servername=f8d78e17f7fc866fd4c0547de27c598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