配對方式: 雙耳同時常按著亮燈後放開,另一耳押兩下,兩邊會同時閃藍燈,一邊會變成慢閃藍燈,另一邊會變成閃藍紅表示配對完成 可以跟手機做配對。
單耳配對: 常按閃燈後即可與手機配對,手機要刪除之前配對過的藍牙名稱,不然可能無法配對。 提示音:開機提示:POWER ON 關機提示:關機 配對狀態提示:配對 連接提示:你的設備已連接 斷開連接提示:你的設備斷開連接 低電提示:電池電量低 按鍵功能:長按開機,長按關機,單擊音樂暫停/播放/來電接聽/掛斷電話,雙擊下一曲。 充電指示說明: 耳機充電指示燈:耳機充電紅燈亮,電池充滿後紅燈熄滅。 充電盒充電指示: 1.充電盒給耳機充電時:充電盒上綠色LED燈閃爍,給耳機充滿後綠色LED燈熄滅。 2.給充電盒充電時:充電盒上綠色LED燈閃爍,充電盒充滿後綠色LED燈長亮。 (若有充電燈無變化 請抓充一個半小時即可 不要充太久請勿用2A充電頭充 可用1A 或電腦USB以上無法接受勿下)
藍牙配對 1.單耳連接:長按多功能按鍵後鬆開按鍵,此時紅藍燈交替閃爍,打開手機藍芽即可搜尋連結I7,連結成功後即可聽音樂或撥打電話。 2.雙耳連接:同時長按兩個耳機的多功能按鍵,直至紅藍交閃後鬆開,再雙撃任一邊多功能按鍵即進入配對狀態,配對成功後其中一個耳機紅藍交閃,另一個耳機藍燈慢閃,同時有相對應提示音,此時可以打開手機藍牙搜尋TWSi7。
注意: 通話只支持單邊藍牙耳機,關機、播放和暫停可由任意一個已連接耳機的多功能按鍵控制,另外一個耳機將同步控制。下次開機時直接長按多功能按鍵開機即可自動回連
※注意!猶豫期非試用期※ 因原廠外盒為一次性包裝,辦理退貨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,否則將會影響退貨權限;耳機類屬個人衛生商品,若非產品本身瑕疵,一經拆封恕不接受退/換貨(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“耳機”為個人衛生用品,一經拆封不提供退貨。)。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,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,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,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。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。契約經解除者,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,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,無效。
Q1. 何謂猶豫期?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通訊交易之網路購物消費者,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
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,不在此限,例如: (一)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; (二)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; (三)報紙、期刊或雜誌; (四)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; (五)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; (六)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; (七)國際航空客運服務,或其他由法令明定之商品或服務,經本公司於網頁上告知消費者,則排除前述解除權之適用。
前述七日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其目的是為提供您檢視、參考、觀賞、品鑑比較,而非將商品提供您試用,若您尚未確定是否要辦理退貨以前,請勿拆封使用。 一旦確定要辦理退貨,商品務必要保持全新完整包裝,除商品本體外,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、附隨文件均須包含在內,切勿缺漏任何一項或損毀外盒, 若逾越檢查之必要,或其他可歸責您的原因致商品或包裝發生消耗、損毀,都將會影響退換貨之權利。但商品如有新品瑕疵問題,則不在此限,您仍依民法規定享有商品瑕疵擔保之退換貨服務。
以上規格、保固與相關配件,若有錯誤依原廠/代理商公告及實際出貨為主,若有變更,恕不另行通知及補件,謝謝。 商品鑑賞期:7天 保固範圍:新品瑕疵(此商品為破壞性包裝,一經拆封將無法恢復商品原狀,為了避免退貨後將酌收額外之費用(新品功能異常除外),請同意後再拆封使用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