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理學(psychology)是研究人類心智(mind)的學問,這個單字是由希臘字根psyche(意指「心」或「靈魂」),再加上字尾-ology(源自希臘文logos,意指「……的研究」)而成。心理學一詞直到十六世紀左右才創造出來;到了十八世紀才變成廣泛使用的詞彙。事實上,心理學一直到十九世紀晚期才成為一門明確認可的學科,只不過其根源可追溯到更早之前。
每個人都可以是心理學家
廣義來說,所有的人類都可以是大眾心理學家,或是天真心理學家,因為每個人都懂得考慮、解讀、預測自己和他人的想法及行為。這種推測他人念頭,並據此修正自己想法和行為的能力,有時稱為社會智力;有一門學派甚至認為,人類的智力就是從社會智力演化而來。心智理論(theory of mind,或譯心智推論)與人際心理學(interpersonal psychology)有關,指的是「思考他人想法的能力」,這種能力被定位為正常人際關係中不可或缺的工具;若未能發展出這項能力,會被歸入「自閉症類群障礙」(autistic spectrum disorder),所以大家每天(無意識之下)都在做的心理分析,可說是「人之所以為人」的主要原因。
從古希臘時期就開始流行的療法
從學術或職業的角度來看,「通靈」這種前現代(pre-modern)社會的另類模式,以及通靈與世界之間的關係,可說是心理學的前身。舉例來說,遠比瑞士心理學家榮格(Carl Jung)早了兩千五百年,古希臘就流行過一種「夢療」(dream therapy),生病的人會到療癒聖殿(healing temple)祈禱、獻上供品,然後睡覺「孵」夢,神的指引和仲裁等訊息,就會出現於睡夢中。 古希臘的醫療體現了現今所謂的「整體療法」(holistic approach),認可通靈對人體健康所扮演的角色。中世紀與近代早期(Early Modern)的醫療承襲自古典時期的發展,把這種心理元素反映在「四體液」(four humours)——包括血液、黏液、黑膽液、黃膽液——之類的理論上,據說情緒和性情就是由這四種體液主宰,因此當時的人們便將心理疾病視為生理失衡的表現。
與一般的認知相反,當時並沒有把精神錯亂主要歸因至惡魔附身。根據中世紀宗教裁判法庭的紀錄(宗教裁判法庭是透過審理來判定是否精神正常,意即是否為「白痴」),一般對於精神錯亂有個清楚的看法:認為是肉體、身體方面出現問題,幾乎不會訴諸超自然力量。中世紀歷史學家大衛.洛夫(David Roffe)指出:「絕大多數普遍認為,精神錯亂是身體和大腦失調」,(出自《中世紀英國對精神錯亂的認知》[Perceptions of insanity in medieval English, 1998])。大多數的狀況下,人們傾向於將精神錯亂歸因於某些特殊狀況,舉個例子,據說西元一三○九年時,一位名為巴索羅米.迪.薩克維爾(Bartholemew de Sakeville)的男子,在一次急性發熱之後成了白痴;一三四九年時,羅伯特.迪.厄斯靈博勒(Robert de Irthlingborough)則在比武時頭部遭到長矛重創,從此失憶、精神錯亂。
這種以生理學為基礎的心理學,直到十八世紀仍充滿精神病學思維與操作方式,相較於此,體液理論則從文藝復興時期開始式微。從十六世紀的安德雷亞斯.維薩里(譯註:Andreas Vesalius,文藝復興時期的解剖學家、醫生,公認為近代解剖學創始人)以降,醫界對於人體解剖的興趣漸增,並漸漸察覺病變會發生於身體某些特定部位,因而認為某些生理組織的「損傷」或「斷裂」才是疾病起因,而非體液失衡。
同一時間,學者們也越來越強調,心理疾病是情緒狀態造成的,例如悲傷會引起憂鬱、驚恐會導致歇斯底里。不過時至今日,phlegmatic 和sanguine這類詞彙,仍可用於形容性情和個性,證明四體液理論影響之深遠(譯註:phlegmatic是phlegm[黏液]的形容詞,意為「黏液的」,另外也有「冷靜的,鎮定的」之意;sanguine的字源意思是「血液的」,意指「樂觀的」)。
自此,心理學與生理學終於有了連結。十六、十七世紀時,不論是法國哲學家蒙田(Montaigne)的《隨筆集》(Essays, 1580);英國作家羅伯特.柏頓(Robert Burton)的《憂鬱的解析》(The Anatomy of Melancholy, 1621);或是莎士比亞的戲劇等作品,都越來越側重於內心世界的描寫,不過此時的心理學其實和哲學並沒有什麼分別。
一套更有科學根據的立足基礎
現代心理學的概念,起源於催眠術(hypnosis)和顱相學(phrenology)等當代趨勢。雖然兩者從現在的角度來看都是偽科學,但在當時,這兩門學問確實大大推進、合理化了心智的科學與醫療研究。心理學最早開始成為一門獨立的科學,可追溯至史上第一位心理學家威廉.馮特(Wilhelm Wundt)的實驗室,他於一八七九年在德國萊比錫大學成立「實驗心理學研究機構」(Institute for Experimental Psychology)。馮特擁有醫學背景,師事賀門.馮.赫姆霍茲(Hermann von Helmholtz),習得了現代的「心理物理學」(psychophysics,心理學的分支之一,運用各種仔細測量的刺激研究人的感知)後,便決心賦予心理學一個「有科學根據」的立足基礎。
心理物理學主要研究神經系統對外在物理刺激會有何反應,赫姆霍茲的研究主題包括「人體可察覺得到什麼程度的光亮或聲音大小」,以及「電脈衝在神經裡的傳導速度」等。透過一套「內省」(introspection)的方法(受試者必須報告自己的感覺和思緒),馮特試圖同樣將量化和精密測量應用於內在心智研究,他的目標是將感覺、知覺、思緒拆解成更小的成分或結構,這樣的做法進而孕育出心理學的結構主義學派(structuralism)。為了避免內省法很難避免的主觀問題,馮特訓練學生要盡可能精確,不過這套方法固有的缺陷,最終還是招來後繼「行為心理學派」的毒舌批評。
最終走向實用派的功能主義
馮特在德國工作的同一時間,身兼醫師、哲學家、心理學家身分的威廉.詹姆斯(William James)也在美國發展心理學。他的方法是強調行為和思維的功能(也就是目的和效用),因此他的學派逐漸稱為功能主義(functionalism)。詹姆斯對心理學最大的貢獻,或許是他在一八九○年寫成的劃時代教科書《心理學原理》(The Principles of Psychology),這本書奠定了至今仍沿用的心理學主軸,例如大腦功能、意識和自我、感知、直覺、記憶和情緒。
儘管後來詹姆斯有點否定心理學和自己的知名著作,改為投向哲學的懷抱,不過他在《心理學原理》一書中的闡述,仍是現代社會最為人熟知的心理學定義之一:「心理學是『心理生活科學』(Science of Mental Life),研究心理生活的現象與狀態(中略),這些現象包括我們稱之為感受、渴望、認知、推論、決策等。」 |